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沙县区林业碳中和基金会和沙县农商行携手打造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碳中和”示范网点,沙县区林业碳中和基金会向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授予了“碳中和”网点标牌。
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碳中和”网点建设期为3年,通过购买40吨三明林业碳票(SMCER)用于抵消建设期内运营活动中净购入电力、自来水、办公用品等隐含的碳排放及职工通勤中预估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39.983吨二氧化碳当量,并承诺在运营期结束后进行核算,对实际产生的碳排放量与预先抵消的碳排放量之差额进行碳抵消,确保实现完全“碳中和”。
今后,沙县区将通过“碳中和”示范网点建设,在全区营造绿色低碳发展新风尚,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