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郑人员(含非疫情重点国家和地区),不主动申报返郑信息、不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行程、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依据相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3月17日,针对“外防输入”工作,郑州市再发布相关规定,境外入郑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旅居史和身体症状等信息,入境人员的亲属、接待单位等不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甚至帮助入境人员逃避检测和隔离观察等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严防疫情境外输入郑州实行“双报告制”“四个凡是”

根据新华社报道,世卫组织13日已宣布欧洲成为新冠肺炎疫情“震中”。鉴于目前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增加的态势,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出提醒:强化落实《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1号通告》,境外返郑人员、家庭成员,以及主导邀请、接待境外人员入郑的单位,坚持“双报告制”、牢记“四个凡是”。

据介绍,减少流动是目前加强疫情防控、加强自身防护的最佳途径。家庭要做好政策宣传,劝导境外亲属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返郑,避免入境旅途中造成交叉感染,防止疫情输入。对必须从境外入郑的人员,其本人或在郑州的亲属、接待单位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入郑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在郑亲属或单位要提醒他们在回郑旅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注重手部卫生等防护要求。拟入境返郑人员,在返郑途中或到达机场、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健康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入郑境外人员及其家属要牢记“四个凡是”。凡是境外入郑人员在返郑途中或到达机场、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凡是境外入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亲属返郑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自觉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凡是主导邀请、接待境外人员入郑的单位,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入郑人员来郑航班、车次等情况,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凡是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1号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郑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追责】瞒报谎报旅居史和行程集中隔离所产生费用由本人承担

根据了解,所有境外入郑人员,如违反郑州市第21号通告,不主动申报返郑信息、不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行程、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将被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依据相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

境外入郑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旅居史和身体症状等信息,入境人员的亲属、接待单位等不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甚至帮助入境人员逃避检测和隔离观察等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事、海关、边检、交通、卫生健康、公安、机场、铁路等部门要协作联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卫生检疫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各县(市、区)要将“双报告”及时报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部。宾馆、酒店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境外入郑人员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所在县(市、区)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部,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入郑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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