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县(市、区)疫情风险
等级名单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办〔2020〕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形势变化,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截至3月7日24时)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根据《通知》,截至3月7日24时,我省Ⅲ类县(市、区)173个;Ⅱ类县(市、区)1个;无Ⅰ类县(市、区)。
分级分区有啥作用?
【回顾1】Ⅲ类县(市、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19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疫情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类县(市、区)、Ⅱ类县(市、区)、Ⅲ类县(市、区)。
《意见》要求,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Ⅰ类县(市、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Ⅱ类县(市、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Ⅲ类县(市、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回顾2】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不需再办健康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
2月29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不需再办健康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
《通知》明确,推进健康申报证明制度落实和跨省互认,按照我省统一划分的县域疫情风险等级,Ⅰ、Ⅱ类县(市、区)跨县返岗人员需办理健康申报证明,Ⅲ类县(市、区)人员无需办理。加快扩大健康证明省际互认范围,与更多省份实现互认互通。对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Ⅰ、Ⅱ类县(市、区)持有健康申报证明人员,外省除湖北外持有当地健康证明的返豫人员,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各地一律不得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区域和限制措施,保证人员正常出入小区、租住宾馆、返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