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南银)罚字〔2020〕第6号)显示,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超期或未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7.5万元。

魏庆祥时任兴化苏南村镇银行副行长,对兴化苏南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天眼查发现,兴化苏南村镇银行的大股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阴银行”,002807.SZ),持股比例51.00%。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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